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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长山热电厂1×660MW机组扩建工程第十三批招标
发布时间:2008-10-13
所属地区:吉 林
详细内容:受业主的委托,对吉林长山热电厂1×660MW机组扩建工
程第十三批辅机设备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,欢迎有资质的
制造企业
前来参加投标。
一、招标范围:
01、辅机热控设备
02、化学环保仪器设备
03、辅助车间仪表成套设备
04、66KV线路迁移改造
05、机组性能试验测点安装
06、轴流风机
07、热风幕
08、阀门罩壳
09、润滑油
10、油系统磁棒
11、电热水锅炉
二、资格预审条件:
1、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应按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,在指定地点和
指定时间,将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料报招标单位。
2、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,具体应符合下列条
件:
2.1、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,具有法人地位和
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。
2.2、投标人在专业技术、设备设施、人员组织、业绩经验等方面具
有设计、制造、质量控制、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。
2.3、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。
2.4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,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
或破产状态,且资产未被重组、接管和冻结。
2.5、资格和业绩:1、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、制造
本次招标设备的能力;2、具有销售、设计、制造(包括分包)与招
标设备相同/相近设备2~3台套,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,在安装
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。3、
投标方案若采用国外技术支持,国外技术支持方的资质应符合以上
规定的要求。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与国外技术支持
方的合作合同/协议的复印件。
2.6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2.7、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(及以上)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
标;母公司、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。
2.8、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,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
参加投标。
三、资格预审文件
潜在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:
1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;
2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(经年检合格的工商局复印件);
3、产品生产许可证、有关鉴定材料;
4、工厂简介(包括生产能力、设备、厂房、人员)
5、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;
6、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审计并签字的近三年资产负债
表、损益表、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以及审计报告;
7、近三年投标设备供货业绩表及用户使用证明(包括正在执行的合
同);
8、其它文件和资料。
四、资格预审文件须在2008年10月17日17:00之前(北京时间)递
交。
联系方式
联系人:王宇 李峰13146863065
电 话:010-51953870 51953872
传 真:010-51953510
邮 箱:bjslwz@126.com zghdzb@163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