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,2006年,全国有29个地区的单位GDP能耗下降。其中,下降幅度超过3%%的约有17个地区,2%%至3%%的有6个地区,1%%至2%%的有6个地区。但是,全国除了北京以外,其他地区都没有完成2006年单位GDP能耗降低率的目标任务。根据“十一五”规划,到2010年,全国万元GDP能耗由2005年的1.22吨标煤下降到1吨标煤以下,降低20%左右。这意味着2006至2010年期间,平均每年单位GDP能耗降低.....